解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填补救助空白 织密保障网络——解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北京10月24日电 新华社24日受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作为一项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的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了社会救助综合效益。专家表示,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将进一步编牢织密我国民生保障的安全网。

  多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一救助体系仍存“短板”,在解决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方面,缺乏相应制度安排,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发挥救急难功能。

  根据此次通知,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韩克庆认为,这体现了我国社会救助理念的与时俱进。“从计划经济时期以救灾救济作为救助制度的主体,到改革开放后采取‘补充型’制度设计,再到当前针对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多,贫困家庭之外的边缘人群增多等现实填补‘缺项’,我国正在构筑全面的制度型社会救助体系。”

  事实上,我国在探索和实践临时救助的道路上已迈出坚实步伐——2007年,民政部开始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截至2013年,全国26个省份制定完善了临时救助政策。

  此次的通知则进一步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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